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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赋宁谈怎样学英语——大家老文很有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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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赋宁(1917年3月—2004年5月10日),中国西方语言文学大师、著名教育家、翻译家。李赋宁祖籍陕西蒲城,1917年3月生于江苏南京。1939年清华大学外文系毕业,1941年清华大学研究院毕业。1941年-1946年任教于西南联合大学外语系。1946年在美国耶鲁大学研究院英语系学习,1948年获硕士学位。1950年回到中国后,任清华大学外文系副教授。1952年任北京大学西语系教授。李赋宁2004年5月10日因癌症逝世,享年87岁。
李赋宁通晓英语、法语、德语、拉丁语、希腊语和古英语等多种外语,治学范围广阔。他着有《英语史》、《李赋宁论英语学习和西方文学》、《漫谈英语学习》、《英语学习经验谈》等;译有《艾略特文学论文集》、《约翰生〈莎士比亚戏剧集〉序》等;编纂了《英国文学名篇选注》(合编)、《英语学习指南》等多部编着;并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
李赋宁还是一位教育家。在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任教期间,先后开设了专业英语、专业法语、英语史、古英语、拉丁语、古希腊罗马文学、中世纪英国文学、16、17世纪英国文学、莎士比亚研究、欧洲文学史、西方文学批评、英国文学史、法国文学史、英国文学选读、莫里哀专题、汉英翻译等课程。

 今天我谈谈怎样学英语这个问题。我认为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我们学习英语的目的是为了加速实现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并且为了极大地提高我国的科学和文化水平,对人类做出更大的贡献。其次一个问题是如何引起和提高对于学习外语的兴趣呢?我觉得可以先学一些外语的格言、谚语、歌谣、谜语和游戏.以便使外语学习更加生动活泼,避免枯燥乏味。例如,我们学一句英语格言:The proof of the pudding is in the  eating(要检验布丁必须去吃它)。毛主席在《实践论》里也说过要知道梨子的滋味必须亲自去尝尝。我们学习外语也应该重视实践,必须经常地、大量地练习听、说、读、写这四个方面的技能。有了足够的实践才能学会和掌握外语。儿歌和歌谣对学外语也会起帮助的作用,因为歌谣一方面语言明白易懂*另一方面音乐性和图画性也很强,容易记忆和背诵。例如,英国十九世纪女诗人Christina Rossetti 写的“Who has seenthe wind?”(谁看见过风?):
  Who has seen the wind? 谁看见过风?
    Neither I nor you; 我没有,你也没有;
  But when the leaves hang trembling,但当树口十抖动时,
    The wind is passing through.风便畅通无阻。
  Who has seen the wind? 谁看见过风?
    Neither you nor I; 你没有,我也没有5
  But when the trees bow down their heads,但当树儿低头时,
    The wind is passing by.风儿经过嗖嗖。
  背诵歌谣可以巩固所学外语的语法和词汇,并进一步了解所学外语国家人民的心理和思想感情。再说一个谜语:
  Runs all day and never walks,整天奔跑,从不走路,
  Often murmurs, never taLks;时常自言自语,从不说话;
  It has a bed and never sleeps;有床不睡觉;
  It has a mouth and never eats.有口不吃饭。
打一物。谜底是river(河)。现说明如下:河流整天奔跑(runs=flows),从不走路。河流时常切切私语(murmur这一动词既可以解释为‘小声说话’,也可以解释为‘水声潺潺’),河流当然不会说话,河流有个床(bed=the bottom of a river=河床、河身、河底),但不是用来睡觉的。河流有张口(mouth=the place where a river enters the sea=河流入海处)?但不是为了吃饭。这个谜语可以帮助我们学习英语的一词多义现象。
下面谈谈;如何练习英语的语音和语调。英语的48个音素必须发音正确,不能含混,似是而非。我教过的学生有些人常把green(绿颜芭)念作grain(粮食),see(看)念作say(说),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元音[i:]和双元音[ei]决不能混同起来。其它的音素,也不例外。例如,有人把双元音[ei]和双元音[ai]分不清楚,他打算说:I'm going to the hospital today(今天我要去医院),但实际上说成I'm going to the hospital to die(我要去医院去死)。这种笑话就是发音不准确所造成的。要把音素的发音练得十分准确,必须借助于国际音标,因为国际音标十分精确细致,不是其它标音法所能代替的。辅音也要念得准确。例如[p]和[ b ]。当我们发[p]音时,我们发出的气流要强,能吹灭一根蜡烛。当我们发[ b ]音时,就没有这种现象。试比较 Thrre are pears in the garden(果园里有梨)和 There are bears in the garden(动物困里有熊)。当我们念pears时,要能吹灭蜡烛,念bears时,就不能这样要求。其次,语调会影响意思,必须充分注意。同一句话,用升调和用降调就会表示不同的态度和情绪。例如,Please open the window(请打开窗子)。这句话若用升调,就表示请求的口气,若用降调,就表示不礼貌的下命令的口气。英语语调十分复杂,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关于英语发音,还有一个速度问题。试比较下列三句话:

  I bought a bike.(我买了一辆自行车)
  It's a bike I bought. (这是我买的自行车)
  But it's a bike that I bought. (但是这是我买的自行车)
这三句话,尽管字数多少不同,但每句话都只有两个词(也就是两个音节)是重读的,其余的词都是非重读的。英语发音的速度取决于重读音节的多少,而非重读音节的数目却是无关紧要的。根据这个原则,上面三句话的发音所需要的时间应该是相等的,因为第二句话里的非重读音节It's,和第三句话里的非重读音节But,it's和that,都应以很快的速度轻轻带过,而着重突出两个重读音节bike和bought.掌握了这个原则,我们就能学会英语的轻重分明的语调,就能正确地念出英语抑扬顿挫的节奏,以便用英语充分、完整地表达我们的思想和感情。以上所说的都有关如何练习英语的语音和语调。我着重谈这个问题,因为准确的语音、语调是记单词的基础,是进行朗读的基础,因此也是训练理解、培养阅读能力的第一步,在阅读时,我们应该根据每个单词的正确读音把它的意思弄清楚、搞准确。随后就应该把单词合成短语或词组。分成词组后进行朗读才算是真正领会了内容的朗读。例如 Forest fires are often caused by cigarette ends that peopte throw away carelessly(森林火灾常由人们随手扔掉的烟头所引起)。这句话应分成下列词组:forest fires,are often caused,by cigarette ends,that people throw away carelessly.把句子分成词组进行真正领会内容的朗读是学习外语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因为在分词组的活动中包括了对句子语法结构的分析,从而可以弄清楚词与词之间的语法关系。但更重要的活动是根据词义把词组合起来,综合成完整的概念,通过这个途径来透彻理解所阅读的内容。进行这种动脑筋的朗读对于记单词和短语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因为这样做就避免了孤立地、机械地死背硬记,而是通过具体的内容和词的自然的搭配来记单词,结果印象一定更深,对词义的理解也一定更为透彻。我想谈一谈一词多义的问题。在英国十九世纪作家William Cobbett写的一篇回亿他育年时代学习语文的文章里有一个单词 thoughtless.这个词的构词法不难分析:名词thought(思想)+形容词惊、词尾—less(表示‘缺少’的意思)。英汉词典thoughtless条下共有四个词义:①不用思想的,不动脑筋的;②不小心,鲁莽,②没有思想的,愚蠢;④不体贴别人的。我的对照上下文来看,就会发现thoughtless在这里最恰当的解释应该是‘不体贴别人的’,因为作者所强调的概念是在最吵闹的环境中专心学习,因此他所说的 the most thoughtless of men 指的是吵闹得最厉害的人。什么样的人吵闹得最厉害?当然是不体贴别人的人。所以在这个具体的上、下文中,thoughtless和‘聪明’或‘愚蠢’的概念不发生关系,而是和‘想到别人’或‘不想到别人’发生关系。用这样的方式来记单词,就一定能记住,不易忘掉。同志们应该学会使用以英语解释词义的英语词典,为什么?因为阅读科学文献一定要概念明确。英汉词典往往只给一个汉语译名,这个汉语译名本身的含义可能并不完全相当于原来那个英语单词的词义。因此有时查了英汉词典,仍感到理解得模模糊棚。至于以英语解释词义的英语词典,所用的方法是给每个词都下一个明确的定义,所以查了这种词典往往理解得更加清楚。例如,quantum mechanics,英汉词典解释为‘量子力学’,而英英词典则下一定义:
a mathematical theory in physics which starts with the assumption that energy is not infiniteIy divisible and deals with atomic structure and phenomena by the methods of quantum theory
  (物理学当中的一种数学理论,这个理论的出发点是一种假设,即能量并不是无限可分的,同时这个理论运用量子理述的方法来研究原子结构和现象)。
在查字典时,除了要寻找合适的词义外,还应注意一下所查的那个词的词源意义。例如,geology(地质学):geo(地球)+logia(科学,学问),geography(地理学):geo(地球)十graphia(写作、图画),astronomy(天文学):astron(星球)十nomos(规律、体系)。经常注意词源就会增加、扩大对构词法的知识,培养我们分析词义的能力。上面说到语音、语调问题,要使语音、语调达到准确、自然的话度,需要多听、多练。接着一个问题就是如何说得流利,说得自然。中国学生经过一定的训练,能够达到语音、语调的准确,但要说得流利、自然却不容易。原因可能是我在上面所提到的情况,即我们习惯于发单个音,有多少音节就发多少单音,我们不大习惯在单位时间内除了读出重读音节外,还要很快地发出许多意义上连贯的非重读的音节。说汉语时我们的呼吸习惯和说英语时的呼吸习惯不相同,因此说英语时我们常常感到上气不接下气。为了克服这个困难,必须多进行朗读、而且要练习快速朗读。—方面要读得快,另—方面还要读得准确、清晰、富有表情。另外一个困难就是说英语时,我们往往感到思路迟钝,想不起适当的词或短语,因此停顿、犹豫,不能通达流畅,也就达不到交流的目的。要想克服这个闲难,最有效的办法还是多阅读英文书报,丰富词汇,扩大知识,争取多说多练。我们同时需要两方面的知识:①语言的知识(knowledge of the language),②世界的知识(knowledge of the world)。有了这两种知识,就能说得流利自然,圆满自如。练习听力时,要听整体,不要被个别生词难倒,而忽略了大意。要学会抓重点,不要只听孤立的词和孤立的句子,而要听懂一整段话的内容。听的时候要注意,要用心,但不要紧张。在多听多练的同时,必须多读书,扩大知识领域,关心时事和科学文化的最新成就。为了提高听的能力,我们迫切需要上述两方面的知识,尤其是关于世界和社会的知识。训练听力时,可以区别精听和泛听。精听的目的在于模仿以英语作为本族语的英国或美国受过教育的成年人的话语,模仿他们的语音、语调,纠正自己的发音,同时巩固自己所学的语法、句型、词汇和短语。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到精听自己专业的内容。泛听的目的在于训练抓大意的本领,必须听成段的内容,不要听孤立的句子,更不要只听个别的单词。泛听的内容可以是对话、故事、新闻广播、时事报导和评论、科普等。

  下面谈谈如何训练阅读的能力。阅读也可以分为精读和泛读两种。精读的目的在于训练理解的准确性和表达的精确和熟练,因此阅读的速度是比较慢的。泛读主要是快读、浏览,而且是默读。快读是最自然的阅读方法,浏览是训练抓大意本领的有效方法,默读则有利于思考。无论是精读或是泛读都是以默读为主。有人说不会默读,就无法接受高等教育,就无法大量吸收有用的知识,也就很难对复杂的事物进行分析、判断,独立思考。朗读的作用在于帮助记忆,训练语音、语调。大量吸收知识和培养阅读的能力,不能靠朗读。精读的内容,文〖因电子书图像模糊此处暂缺〗是不及物动词)还要学会运用非谓语动词,尤其是分词的用法。此外,还应注意定语从句的结构,学会写限制性和非限制性定语从句,学会主句、从句的安排,等。掌握了这些基本功之后,就要放开胆子运用词汇(同义词、反义词),要学会用一系列的同义词来抒情或制造气氛。例如写阴郁的下雨天气,就可以用动词 drizzle ,形容词 chilly ,副词 mournfully ,等写景抒情。写随笔杂感一类的文章,要写得活泼、轻快、多变化。同义词的纯熟运用是一个必要的先决条件。例如,写沉默寡言,就要不仅会用 silent , reserved ,还要会用 taciturn,laconic ;写轻信易欺,就要会用 dupe , gullible 等词。总之,要学会用英语表达意思时善于变化。切忌从汉语概念出发,生翻硬译。写英语时,要胸有成竹,心中先要有整篇或整段的大意,然后一气呵成,再细加修改,一点一点堆砌拼凑起来的文章,效果不可能令人满意。学生若苦于无话可说,无内容可写。我看还是结合自己的英语学习(教师的讲课内容,阅读的书籍,外宾的讲演,外语电影等)写提要和自己的感想。这样不会太脱离学生的实际水平,写出来可以帮助复习巩固,必然言之有物。此外。还可以用英语记日记或周记。不要记日常琐事,而要记每日或每周所发生的最重要的事件和自己体会最深,感触最多的事情,更重要的训练是用英语作读书笔记,写实验报告,作论文摘要,为用英语进行科学研究打好基础。

  最后,谈一谈教学法问题。传统的语法——翻译教学法(grammar-translation approach)和四十年代、五十年代的结构主义教学法(structural approach)都只注重语言形式,可以称为一向度教学法(one-dimensional approach)。到了六十年代有了情景教学法(situational approach),除了语言形式以外,还要注意语言形式是否适合具体的情景(例如,在教室、家庭、邮局、医院等不同情景下应该使用那些恰当的语言形式),因此就有了二向度教学法(two-dimensional approach)。到了七十年代,又有了功能教学法(functional approach,又称为概念教学法 notional approach),除了语言形式和情景以外,还要注意语言的功能是什么。在具体的情景下使用适合于该情景的语言形式必须真实地表达思想和感情,以达到交流思想的目的。语言的功能在于交流思想。你所选用的语言形式能不能真正表达你的思想和态度。你是赞成还是反对,相信还是怀疑别人说的话。要表达说话人的态度,必须使用恰当的语言形式。语言形式必须为语言功能服务。因此,考虑教学方法时,就要同时考虑三个因素:①语言形式,②情景,③语言功能。这样就有了三向度教学法(three-dimensional approach)。我们学习语言形式时,一定要考虑到语言的功能。伦敦大学英语教授 Widdowson 注意到下述的语言现象,即英语的析使句可以用来表示四种不同的功能:①说明操作方法:Bake the pie ina slow oven(用文火焙烤点心);②发出邀请:Come for dinnertomorrow(明天来我家吃饭);②发出劝告:Take up his offer(接受他的条件),④作祷告:Forgive us our trespasses(饶恕我们的罪恶)。最新的教学法是三向度的功能教学法。我们应该编写或引进采用这种新教学法的教材。我们自学英语的同志也不要忽视语言的社会功能,还应提高四会能力,真正达到交流思想的目的,获得交流的能力(communicative competence)。

争取外语“过关”
  不久以前有机会听到国务院副总理陈毅同志关于外语学习问题的讲话。陈毅同志号召我们学习外语的师生努力使我们的外语学习能够“过关”,并不断提高我们的外语水平,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为反对帝国主义、支持各国人民的斗争和保卫世界和平事业服务。我听了这个讲话受到很大鼓舞。现就如何争取外语学习能够“过关”的问题,谈谈我自己的体会。
  我觉得学习外语首先要有明确的目的,要解决为谁服务的问题,才有饱满持久的动力;接着就是要培养起学习外语的兴趣。兴趣并非天生的,必须有意识地培养。我小时候听大人说法国人把鸟儿叫作l'oiseau,觉得声音有趣,又学了一句法国成语Petit a petit l'oiseau fait son nid(意思是:鸟儿一点一点地搭起它的窝),我觉得内容有趣,声音悦耳:就对法语发生了爱好。后来上大学学法语时,幼年的深刻印象加强了我学法语的兴趣。对于成年人来说,听一些外语成成语、格言或短诗也是很有好处的,有利于提起学习外语的兴趣。但是,仅从感性认识出发培养外语学习的兴趣还不够,还必须把感性实践提高到理性归纳和分析,这就是为什么要学外语语法的理由了。
    怎样打好结结实实的语法基础呢?首先要抓动词。无论学哪一种外语部不例外,尤其是学英、德、法语。学习语法主要是学名词和动词的用法。名词的用法在英、德、法语中比较简单,因为变化不多;但动词的变化在这三种语言里都相当复杂。因此.语法学习中要解决的主要矛盾就是学会动词的用法。学生在外语学习中最常犯的错误大都出在动词身上。检验外语基本功的最中心环节也就在动词。初学者一方面要背诵、抄写基本动词的变化(例如,经常念诵法语je vais, tu vas , il va , nous allons , vous allez , ils vont ;德语 trinken , trank ,getrunken ; 英语 break , broke , broken 等),另一方面还要透彻了解动词时态、语态变化的规律。要掌握这些规律必须通过足够的笔头练习,必须用笔头练习来巩固口头练习。掌握了名词和动词后,说出或写出的句子就有了骨架,就能立起来、站住脚。下一步就是学会形容词、副词、连词、代词等的用法,使说出来或写出来的句子确实能够正确地表达思想感情。
  朗读和背诵是学习外语的好方法。上面已经说过,培养学习外语的兴趣要通过感性认识(听外语成语、格言、短诗、童话等),朗读和背诵是感性实践的重要环节。朗读和背诵的内容不限于成语、格言、短诗、童话等,而应扩大到从某一外语文学作品中精选出来的范文,把它们作为反复揣摩、模仿的蓝本。例如,莎士比亚写的罗马史剧 Julius Caesar (《裘力斯•凯撒》)中 Brutus 的演说:“ Not that I loved Caesar less, but that I loved Rome more ”(并不是我不爱凯撒,而是我更爱罗马)(第3幕,第2场);又如培根的名文 Of Studies:(《论读书》):“ Some books are to be tasted, others to be swallowed, and some few to be chewed and digested ”(书有可浅尝者,有可吞食者,少数则须咀嚼消化)等。朗读和背诵能帮助我们做到字正腔圆,对于语音、语调的好处自不待说;尤其重要的是它对我们能起潜移默化的作用,在不知不觉中帮助我们提高用外语表达(说、写)思想感情的能力。
  抄写也是学习外语的一个重要方法。我自己有过这样的经验,当静不下心来学习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坐下来抄写一段书。这样可以便你变得心凭气和,可以逐渐高度集中你的注意力来理解、思考你正在读的那本书的内容。抄写的好处还不止此。它可以训练你书写的准确性(拼法、标点符号等),并且帮助你纠正语法上的毛病,巩固你对片语、习惯语的掌握,唤起你对句子结构更有意识的注意。这是因为你在抄写时势必把一句话拆成若干词组(每一词组都代表一个独立的、完整的概念),把每一组词都抄写正确,可以训练你对拼写、语法、词汇、片语等方面细节的准确性。当你把一句话的各个词组都抄写完毕,回过头来再读一下你所抄写的整句,并与书上的同一句再校对一遍时,对整个句子的结构就会有进一步的了解。这样做对于造句能力的提高也是大有好处的。英国19世纪女小说家 George Eliot (Mary Ann Evans)说她每天都要抄写一页德语和一页法语文章,作为学习外语的经常练习。沙写在外语学习中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精读之外还必须浏览,必须进行大量泛读。初学者有一个难关,就是词汇关。常听学生说某书生词太多,啃不动,要求教师发词汇表。词汇要日积月累,不是一下子就能领会几千个的。但要学会比较科学地记生词的方法。其中重要的在于学会串连,切忌孤立地记单词。串连学习词汇的方法最好是经常查问用外语解释的外语词典。例如,英语的 Little Ocford Dictionary (《牛津小词典》),Pocket Ocford Dictionary (《袖珍牛津词典》),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高级学生词典》)等都可以用。好处很明显。例如, brave 一词,你如果查郑易里《英华大辞典》,你只知道它的汉语解释“勇敢的”,但如果查用英语解释的英语词典,你就学到了 courageous , bold , daring 等好几个同义单词。查英语解释的词典,不仅可以学到许多同义词、反义词,还能学到许多同义、反义片语,这对于扩大词汇的好处是很明显的。查外语解释的外语词典也有助于更精确地理解原文。例如, loaded dice (铅心股子)一词,《综合英汉大辞典》解释不清,一查C0D(《简明牛津词典》)就一目了然。在阅读中要学会如何串连同义词、反义词的本领。例如:The Gadfly , Part Ⅱ , Chapter Ⅲ (《牛虹》第二部,第三章)中几个例子:“There's sorthing not clean about a man who sneers at everything. It fairly disgusted me the other day at Fabrizi's debate to hear the way he cried down the reforms in Rome, just as if he wanted to find a foul motive for everything.”(嘲笑一切的人,心地是一定有些不纯洁的。就像那天法布列齐家里的那一场辩论,他把罗马改革会骂得那么一钱不值,似乎对一切事情都要找出一种卑鄙龌龊的动机来,我就大不高兴)。这里可以注意 not cIean (不纯洁)和 disgust (令人发呕)的紧密关系,把它们串连起来。 not cIean 当然不是指身体干净或不干净,而是指性格上有惹人厌恶之处,这样就把not clean 和 disgust 很自然地串连了起来。 sneer at everything (嘲笑一切)和 find a foul motive for everything (对一切事情都要找出肮脏的动机)就更容易相互串连了。又如:“It's the principle of the thing that's wrong, not the bebaviour of this man or that.”“What principle? the temporal power of the Pope? ”“ Why that in particular? That's merely a part of the general wrong. ”(“错误是在于事情的原则上,跟这个人或那个人的行为没有关系。”“什么原则?教皇的世俗权力吗?”“为什么要特别指出这一点呢?这不过是总的错误的一部分而已。”)在这里 general(总的)和 in particular (特别地)是反义词,可以相互串连, general (全部)和 this (man) or that (这个或那个)这个片语也是反义词,也可以串连。this...or that 和in particular 是同义洞,也可以串连。总之,串连法是个很重要的积累词汇、扩大词汇的方法。
  阅读中见“树”不见“林”的毛病必须用快读来解决。通常大家对快读存有戒心,怕囫囵吞枣学得不踏实。这种担心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在实际阅读中,快读是最自然的阅读方式,尤其是在阅读文艺作品时更是如此。一本好书总会引入入胜,故事情节的展开,抒情气氛的加深,分析的精辟,说理的透彻,布局的壮阔,描写的细腻,这一切都使读者情不自禁地加快了阅读的速度。拜伦的讽刺诗 Don Juan (《唐•璜》)是英国诗歌中长篇巨著之一,一个名叫 P. E. More 的文学批评家说他在欧洲阿尔卑斯山旅行时,有一天下午坐在山中一家客店里.面对着雄伟壮丽的山峰,一口气把它读完了。这种阅读速度的确是惊人的,但是并不是不可能达到的。这种快读的好处就在于它使读者更能够窥见作品的“全豹”,更能够领会文章的精神实质。对于学习写作来说,这种快读也可以帮助读者学会通畅流利的文笔,学会一气呵成的文章气势,学会修辞雄辩的本领。陶渊明所谓的“好读书不求甚解”,恐怕就是指的读书时着重领会书本的精神实质,掌握文章的主要内容,而不必拘泥于个别字句的含义。在外语学习中,快读也有类似的好处。我们阅读外语的能力若能达到又快又准,那么我们就可以说,阅读这一关已经通过了。能快读就能摆脱本族语的干扰,就能做到直接理解外语,而不通过祖国语言的媒介。这样就可以学到“地道的”外语,学到外语的精神实质、气势和神韵。在开始时,要求快读外语的确是不容易的事。不妨从原著的改写本或简写本入手。读丁七、八本这样的读物后,就可以过渡到读原文的童话、故事、寓言,再到历史、传记、游记和各种体裁的文学作品。日积月累,就能做到用外语思考。说起话来,写起文章来,就有了外语的味道。要做到这一步,快读时要自然,不能太勉强,太吃力。读物的难易程度必须选择适当。另外,快读还必须和慢读相结合,泛读还必须和精读相配合,才能学到“地道’而又准确的外语。二者缺一不可。
  泛读和快读主要是默读,有时遇到精彩的章节,也可以高声朗诵。但朗读和背诵显然是精读和慢读的重要方法之一。通过朗读、背诵,把精读的文章反复咀嚼、消化、吸收,变成自己所掌握的语言材料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但在精读和慢读中,默读仍然是最主要的方式,因为朗读时发音和思考二者之间有时会发生矛盾。如果要集中注意力去思考所读的内容,就必须采用默读的方式。读书读出声来,有助于记忆和模仿,默读则有利于思考。精读和慢读必须做到见“树”又见“林”,既要细心观察个别语言现象,又要用心体会整篇文章的思想内容和章法结构。读散文时如此,读诗歌时也要这样做。必须注意一首诗中思想感情的发展,也就是要注意到这首诗的布局和组织。抒情诗也不例外。例如,雪菜的《西风歇》( Ode to the West Wind),济慈的《夜驾歌》( Ode to a Nightingale ),在章法和结构方面都有值得学习和借鉴之处。
  下面谈谈写作在外语学习中所起的作用。练习写作在外语学习中是必不可少的环节。通过写作可以最真实地反映一个人掌握外语的水平和程度。要提高外语学习的兴趣,写作也是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因为写作是一种从模仿发展到创造的练习,它供给学习外语的人用所学到的外语材料独立表达思想和感情的机会。创造的乐趣是难以形容的,尤其是青年人在外语学习中发现自己的表达能力日新月异,他们的激动心情更是难以言传。英国19世纪浪漫主义诗人济慈有一首十四行诗是他21岁时写的,题目是《初读贾普曼译的荷马》( On First Looking into Chapman's Homer )。这首诗表现了青年人在知识领域里发现新天地时的惊喜心情,尤其是表现了当他发现自己的创作才能时的兴奋心理。同样,在外语学习中,发现自己具备了用外语表达思想感情的能力时所感到的兴奋和乐趣是外语学习的自然推动力量,应该好好地加以利用。此外,写作对于检验理解的准确及深度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人能把外语写得准确,写得生动,写得深刻,他的写作能力就过了关了,同时,他的外语理解能力也必然过了关了。但是怎样才能写得准确、生动和深刻呢7首先要经常写。要多练,要精练、细练。常听人问:写什么?如何写?我看最好用外语记日记或周记。不要记日常琐事,而要记每日或每周所发生的最重要的事件和自己最有体会,感触最多的事情。这样可以言之有物,不至于提起笔来无话可说。写读书札记和提要也是好办法。不仅可以用外语写阅读外语书籍时的札记,也可用外语写阅读本族语书籍时的札记。有时也可以阅读一本外语书的汉语译文,就此译文用该书原文的语言作札记。然后再对着原文修改自己的札记。我曾先读 J. E. Spingarn 的 History of Literary Criticism in the Renaissance (《文艺复兴时期文学批评史》)一书的汉语译本,读时用英语作札记,然后再对照原文,觉得好处颇大。自己改文章当然不如请教别人为佳。有时“一字师”也要请教。在学校学习的青年同学和青年教师可以相互交换自己写作的外语作文或札记,互相观摩,互相指正,最好的办法还是请外籍教师或本国专家或者教师细心认真批改,当面讲解指正,得益尤大。要写得准确,首先要练好语法、拼法、标点符号等方面的基本功。其次是选词造句要精确,必须使语言的衣裳恰好适合思想内容的身材。要生动,就要写得具体,要注意细节的准确性。《鲁滨逊漂流记》和《格利佛游记》中细节描写的精确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要写得深刻,就要培养对事物的洞察力。
  在外语学习中本族语起干扰作用还是起拐杖作用?答案是二者兼有,尤其在初学阶段,本族语又是拐杖,又是绊脚石。我们应该很好地利用本族语的拐杖作用,同时尽量摆脱它对于外语学习的干扰,避免学汉语式的外语。最好的办法是以直接法为主。辅以必要的汉语解释与比较,有些同志把翻译法和比较法提得太高了,忽视了从外语直接学习外语的自然的、互相串连的效果。直接法的好处不只在于它能丰富外语的感性认识,它也有助于从理性上掌握外语表达的规律。学习外语要达到理性认识阶段是否一定要通过与本族语进行比较的途径?与本族语进行比较是必不可免的,但是把这种对比法强调为学习外语的唯一方法,就不适当了。汉外对比不宜大量进行,因为这样做,势必时刻想到汉语的表达方式,妨碍把注意力集中在外语本身独特的表达方式上.结果脑中只留下一些对比的死公式,对于真正掌握活的外语,好处不大。但汉外对比对于提高翻译技巧的确是有帮助的。我们曾让英语专业五年级学生选译人民日报第八版杂文若干篇,进行汉英对比,对于训练翻译能力起了促进作用。与此同时,学生也选择汉英两种语言语法修辞中某些问题(如主动与被动语态、否定词、省略与代替等)作为毕业论文题目,进行科学研究,结果也颇令人满意。可见对比法在外语学习中应有其适当的地位。
  要把外语学好还需要到业务部门去实习(如翻译机构、出版社、广播电台等),检查掌握的程度,获得实际工作的经验,改进学习方法。此外,学好外语还应该进行科学研究(语言、文学、历史和社会概况等方面的研究),阅读参考文献资料.学会使用工具书,学会用外语作札记和提要,学会用外语写论文和提纲,学会用外语宣读论文,进行答辩。要成为一个出色的外语人才,培养用外语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也必须是我们奋斗的目标之一。

[ 本帖最后由 wggui 于 2009-1-11 00:23 编辑 ]
 学外语的几条原则
  (1)你要学会一门外语,这意味着你要获得一种新的技能和养成一套新的习惯。怎样达到这个目的?必须通过坚持不懈的实践和练习。
  (2)学习一种外语,首先要学口语,因为只有通过口语,你才能得到足够的练习和实践的机会,来获得新技能和养成新习惯。学习要按这样的自然顺序:听、说、读、写、译。首先听力理解,其次是口头表达,也就是说:“听和说必须领先”。再则是阅读理解,即是能“读”。第四才到了笔头表达,它包括能用外语“写”文章和把外语“译”成汉语。
  (3)学习外语的教材必须按学习内容加以精选,不能把报刊上的文章拿来就用。要按学习的要求,循序渐进,由浅入深。教材很重要,一定要编得科学。
  (4)学外语,掌握单词固然重要,但句子的结构更为重要,故要特别注意语言的结构。因为有了单词,而没有句子,你的思想是无法表达的。所以学习句子的结构是最重要的。
  (5)语言材料必须放在具体的情景中来学,不能孤立地学单句。有了具体的情景,你该说什么话,你就练什么话。这就要求有上、下文,而不是孤立的句子。这样学外语才能学得自然、正确。我们常遇到学生背会几句单句,但在具体情景中根本用不上或说得不恰当的情况,这就没有达到学会外语的目的。所以,要按情景来学,要有上、下文,不能孤立地学单句。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地理解语言现象,学会自然而恰当地应用。
  (6)要从结构上拿英语和祖国语言作对比,找出它们之间的区别,才能摆脱汉语的干扰,以免学出汉语式的英语。要注意英语的句子结构和特殊用法,这样才能学地道的英语。

 学英语中的几个问题  
(1)在听、说方面,光模仿不行,而要勤学苦练,才能获得这方面的能力。
  善于模仿的成年人,尤其是儿童,耳朵灵,模仿能力根强,对一些日常生活用语,通过直接模仿很容易学会。但是,若要完整、充分、连贯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还得在听、说方面下功夫。
  (2)关于国际音标,这还是一根有用的拐棍。
  学语音总得有种音标。国际音标比较准确,它还是需要的。在小学、初中就不一定学国际音标,但到高中以上,就得用国际音标当拐棍。
  (3)学习发音时,首先要注意“重音部位”和语调。
  一个长的单词,有好几个音节,要念得准确,又有轻、重的语调节奏,必须注意哪个音节重读。
  例如:record(记录),作名词时重音在第一音节`record,当动词时重音在第二音节re`cord。
  例如:friendship(友谊),它由词的主要部分——词根friend(朋友)和抽象名词的词尾ship所组成。该词的重音部位应放在词根上。念时应念`friendship,而不是friend`ship
`not at `all(一点也不,not——副词,at——介词,all——代词,重读放在not和all上)介词与连词,这类虚词只起连接作用要念得轻。另外也还有个连续的问题。这是一个词组,要一口气念下来。
  一句话也要有轻重。`I didn't `go because it`rained(我没有去,因为天下雨。)
  代词I是主语,适当地给重读。didn't是助动词与否定副词组合的缩写形式,一般轻读。go是一个主要动词的不定式,重读。连词because与介词相同,轻读。it是无人称代词,也要轻。到了主要动词rained,要最重读。
  英语口语的自然节奏,就是这样有轻有重,轻重交替出现的自然节奏。因此,在念时要服从轻重分明的原则。这样,英语的语音和语调才能建立在牢靠的基础上。

  (4)如何提高听和说的能力.要循序渐进,由浅入深,从易到难。 
 你先听一些简单的小故事,然后复述故事的主要情节。边可用师生问答的方式把故事内容连贯地串下来。
  进而听一些比较简单的广播新闻,也练着复述,这样循序渐进,达到能听专业的专题报告和讲座,然后参加用英语进行的讨论,连贯地发表白己的意见和观点。听和说要结合起来练习。
  为了深入学科内容,到了一定阶段,读和写也要紧紧跟上,以便齐头并进。这样可以大大地推动外语学习的活动,并能尽快地取得交流的能力。目前在国外的外语教学中特别强调交流能力的培养。
  (5)练习口头或笔头表达的能力。国外流行的方法——语段分析(discourse analysis)。
  通过说或写一系列的句子,逐渐养成一种能连贯地、条理清楚地表达思想的能力。单学孤立句子是达不到此目的。要学在上、下文中有相互紧密联系的一系列句子,它们构成了完整的语段,掌握了这种语段,才能获得交流思想的能力。
  要提高语段分析的能力,在听和读时,要注意句子和句子之间的紧密联系,特别侧重代词与先行词之间的联系。代词就是代名词。在汉语中名词常常重复出现,而按英语的习惯,第一句中的名词,在第二句中再提到它时,就用代词来代替。假如第一句中有好几个名词,第二句的代词代替哪个,必须判断准确,否则会犯逻辑上的错误。
  例如:Rocks are composed of different substances(岩石是由不同物质组成的)。
  The different substances of which rocks are composed are called minerals(组成岩石的不同物质叫做矿物)。
  这二句话,从逻辑上看是紧密联系的,但它们不够简练,有重复。现在用代词代“物质”一词,Tkey are called minerals(它们叫做矿物)。
  这个They用得含糊,不恰当。按英语习惯,代词一般代第一句话的主语,显然是代rocks,这就造成理解上的不正确,意思成为“岩石叫做矿物”。因此这里应该用“these”来代substances,意思是“后者叫做矿物”,这样就确切了。上述是通过代词与先行词之间的关系所作的语段分析。此外,还有注意助动词、连接词、连接副词以及其他一些训练语段分析能力的途径。
  再举一个注意句子顺序的例子。下列是二句问答。问:What did the rain do?(雨作了什么事)?
  答:The crops were destroyed by the rain(庄稼被雨打坏了。)
 按照语段分析.这二句是所答非所问。不对之处是问句的主语是“雨”,答句的主语却是“庄稼”。纠错,不是改问句,就是改答句。若问:What happened to the crops?(庄稼怎么样了?)答:The crops were destroyed by the rain。若问:Wbat did the rain do?则应回答:
  The rain destroyed the crops(雨打坏了庄稼)。这样改了,问答得比较自然,也合乎逻辑。
  (6)不能忽视语法。它是“听、说、读、写、译”等“五会”能力的基础。语法包括词法和句法。从上述可知,分析句子结构非常重要,所以句法比词法更重要。
  在英文科技文献中,常出现定语从句,要学会在省略关系代词或关系副词的情况下,能判断定语从句的存在。
  另外在英文科技文献中还有其他一些语法现象。
  一般现在时;
  例如:地球围绕着太阳转。这是客观真理,需用一般现在时来表达:
  The earth moves round the sun.其中“moves”是一般现在时,第三人称单数,动词词尾要加s。
  被动语态:
  Water is heated to the boiling point(水被加热到沸点)。句中动词以被动语态的形式出现。谁把水加热,没说,显然是做实验的人。
  无人称句型,用无人称代词it:
  It is necessaay to do something(需要或必须做什么事)。
  以上讲的是学习语法的重要性。在学习语法规律的同时,还要不断扩大词汇,才能从而获得交流思想的能力。有了语法,就好象是骨头给句子搭起了架子。如果词汇贫乏或不够的话,则好比光有骨头而没有肉,那也不行。所以要靠多听、多谈来不断扩大词汇。
  (7)要勤于查字典。
  阅读时要做到彻底理解,千万不能不懂装懂或不求甚解,尤其使科技文献要求100%的准确,差一点就会出回题。
  由于英语的同义词较多,词汇量也较大,因此在阅读时要靠查字典,找出最恰当的词义。
  例如:有人在翻译科技文献的某绪论中遇到这样一个词组a bishop on a red square。
  square 正方形、广场。莫斯科的红场叫“Red Square”。注意在这里red square是小写。bishop有两个词义:①(教会里的)主教;②(国际象棋里的)“相”(棋子)。由于知道第二个词义,才能理解red square是指象棋棋盘上的红方格。这个词组的意思是象棋棋盘上“红方格上的相”。
  这个例子说明,一方面,因为科技文献中也会出现一些非科技的词汇,故在学习时词汇面要广,既要学科技词汇,也要学生活词汇。另一方面,在阅读上、下文时,遇到不认识的词,只有虚心、认真地查字典,再没有其它更好的办法。自己查字典去独立地解决困难,比请教别人所得到的效果要更好,因为通过自己的思考和劳动,对英语的词义和它的持殊用法就有了第一手的感性认识,从而得到的印象也就更深。所谓的外语感就是对外语的一种特殊能力,这种能力正是通过大量的感性认识的实践才能获得的。
  最后,相信大家一定会刻苦学习,努力钻研,把英语这一有用的工具掌握好,用这把钥匙去打开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的宝库,把自己的全部知识和技能,献给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为人类作出更大的贡献!
怎样提高英语听、说、读、写的能力
  我们大家都很关心英语听、说、读、写四方面能力的提高。这“四会”最好是齐头并进,起码也要占上两样。大体上可把听和说作为第一阶段;读和写作为第二阶段。但四会的能力实际上互相促进,互相依赖。总的目标必须是,也必然是听、说、读、写四方面都达到准确而又熟练的程度。怎样提高这四方面的能力呢?下面谈一些个人的肤浅体会。
  英语是活的语言。要学活的英语——英语的口语,首先要听英语、说英语。音素、语音、语调是我们要攻破的第一关。前几年有些同志过分强调拿英语的音素、语音、语调和汉语的普通话或方言进行比较,以便找出规律,帮助中国入学英语。我认为最有效的方法还是集中精力学好英语语音本身。多体会英语本身的发音规律,可以少走弯路。英语发音的最根本的特点是化么?我认为是它的极为鲜明的节奏。一切语言都有它的节奏。英语的节奏表现在它的轻重音节。因此学英语发音,在学会音素之后,就要学会准确地读出英语每一个单词的轻重音节和每一句的轻重音节。为了读出英语的鲜明节奏,必须把重音节尽量读得重,轻音节尽量读得轻。好的英语发音听起来十分干脆。没有含混或拖泥带水之感。例如读下面一句英语时,必须读得有抑扬顿挫,要达到黑白分明的效果:Let us get to business .(让我们来谈正经事吧!)这句英语共有五个词,其中三个应该重读(let,get,business),其余两个应该轻读(us,to)。这三个重读词当中又以business一词为最重,let 次重, get 又次之。两个轻读词中 us 又较 to 为重。决定词的轻重和轻重的程度,首先要从句子的意义出发。上面这句英语最主要的意义(谈正经事)是由 business 一词表达出来因此 business 自然而然地成为最重读的词。其次,动词 let 和 get 也应重读。 us 和 to 要轻读,那是因为英语读音规则规定代词和介词在—般情况下皆应轻渎。 to 的位置恰好在句中最重音节 bus-[`biz]之前,故在全句中应读得最轻。这是英语语音学的一条最基本的规律。紧临重音节前面的音节应该轻读。例子举不胜举。名词 conduct 变为动词,由于把重音从第一音节移到第二音节,就把第一音节的元音弱化,以增加第二音节元音的强度,就是说:[`kondekt] 变成 [ken`dakt]同样,名词 advantage [ed`va:ntidg] 变为形容词 advantageous [,aedven`teidges] ,由于重音从 -van- 这一音节移至 -ta- 这一音节,位于重音节前的 -van- 音节就要大大地弱化,从 [va:n] 变为 [ven] 了。这个发音规则很重要,因为我们常听见中国学生把 tradition 读成 [trae`dishen] ,把 particular 读成 [pa:`tikjule] ,而英国人或美国人却读作 [tre`dishen] 和 [pe`tikjule] 。同样,重音节后面的音节也应轻读,例如,名词 conduct 中的第二个音节就读作 [dekt] 。我上面举的 Let us get to business —句中 business 一词共有两个音节: bus- (第二个音节 -i- 不发音,故不计算)和 ness 。由于重音在 bus- 音节上面, -ness 位于重音节之后就应轻读,所以 business 一词应该作 [`biznis] 。中国学生常犯的毛病就是把 -ness 读成 [nes] ,而不读成 [nis] 。我们要把英语语音、语调练好,要学会说地道的英语,不但要把重音节读准确,还要把轻音节读得有英国昧。有一点很重要:英国人常用 [ i ] 这个音来读轻音节,以收到清脆悦耳的效果。例如: mountain 一词中轻音节就渎作 [tin] ,又如上面引的 advantage 中最后一个轻音节就读作 [tidg] 。 chicken 一词的轻音节也读作 [kin] , system 的轻音节读作[tim] 等。最妙的是 character 一词中第二个音节 -ra- 位于重音节之后,读作 [ri] ,而不读作 [re] 。这些例子都是紧随重音节之后的轻音节的读法。同样,恰好位于重音节之前的轻音节也有读作 [ i ] 的情况,这仅限于以 e 拼写这个轻音节的词,例如 believe [bi`li:v] , exact [ig`zaekt] , elect [i`lekt] , envelope [in`velep] (试比较名词envelope 读作 [`enviloup] )等.总之,英语读音的诀窍在于轻重分明,清脆紧凑,切忌含混、拖杏、松弛。
  练习听力时,不要只听孤立的词和孤立的句子,而要听懂—段话的内容。两年前北京大学西语系英语专业有些学生去听美国进步新闻记者斯特朗( Anna Louise Strong) 讲演。斯特朗女士的讲演内容是当前美国的社会生活。有些学生感到不大好懂,因为他们对美国的情况不大熟悉。但当斯特朗女士谈起她和毛主席的会谈,描写毛主席把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派比作纸老虎的具体情况时,上面说的那些学生就很透彻地听懂了。可见听力和对内容熟悉与否有着密切关系。因此在多听多练的同时,必须多读书,扩大知识领域,关心时事和科学文化最新的成就,这就为听懂英语讲演、广播、会话等创造了有利条件。
  如何提高阅读英语的能力?在开始阶段对于一些长句和语法结构较难的句子要进行分析,这是必经的途径。等到逐渐熟悉了英语散文中一般的句型,这时阅读起来就无需乎停下来分析,而是要领会整段的大意。阅读的材料大体上可分为两类:文艺作品(小说、戏剧、短篇小说、寓言、童话等)和论说文(哲学、历史、政治、经济等社会科学的论文、教科书或专著;文学史和文学批评论文等).第一类材料宜于快读.对于增加和扩大英语感性知识,这一类材料是最丰富的源泉.我个人的经验是:开始时读一些英语翻译的俄国和法国短篇小说(果戈里、契河夫、托尔斯泰、巴尔扎克、莫泊桑、都德等)。这样做的好处是词汇负担不很大,句子结构较平易,读起来不太费力。加上故事情节的叙述和人物心理活动的描写都非常吸引人,因此读起来容易吸收,容易模仿。这类读物帮助我学会用英语说故事和写故事,学会了一般叙述情节、抒情和写景所最常用的词和片语。随后,我又读丁一些英国小说的节本或缩本。我印象最深的是 Dickens 的 David Copperfield 的电影缩本。当我直接接触到英国文学的优秀作品时,我所感到的喜悦真不是语言所能表达的。 Charlotte Bronte 的 Jane Eyre , Jane Austen 的 Pride and Prejudice , Thackeray 的 Vanity Fair ,Defoe 的 Moll Flanders ——这些小说使我开始认识英国人的生活习惯、思想感情、民族心理等。更重要的是,读了这些小说之后,我的英语表达能力变得比以前丰富了,比以前深刻了。在这以后,我读了 George Eliot 的小说,觉得很喜欢。她的小说内容十分丰富:19世纪英国乡村生活的现实主义画面,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宗教改革家的活动,有生动幽默的对话,有抒情式的写景,有深入细腻的心理分析,有政治,有爱情,有哲学,还有考据。我把她的小说一本一本地读了起来.后来还读了她的书信集,和别人为她写的回亿录。我觉得这样系统地读一个作家的作品对于培养和形成自己英语写作的风格是能起作用的。George Eliot 的小说不仅帮助我熟悉英语的叙述文体和描写文体,而且还引导我对英语的哲学和伦理学的著作发生了兴趣,帮助我对欧洲的文化传统有进一步的了解。从此我就开始了英语的论说文方面的阅读。我读得最多的还是文学批评和文学史方面的文章,其次是历史和哲学(包括美学)。阅读论说文时我常作摘录、抄写的工作,读得比较慢,比较细。论说文的阅读对于提高分析、欣赏能力,对于使自己英语写作更加成熟,更有内容,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在阅读文艺作品和论说文的同时,还要经常翻阅、浏览当代英美期刊杂志,使自己经常接触新的事物,新的语言,新的文体。要防止思想停滞,语言陈腐。英语报刊杂志的阅读,给我们添一些新血液,增加我们的营养,但不能作为我们的主食。我们的主食还是文艺作品和论说文,必须多食,而且要细噶馒咽。
  写作方面:开始时要学造句,把句子写准确、通顺、圆满。要注意动词的时态、语态和动词的性质,要注意副词的位置,要学会用关系代词,学会主句、从句的安排。掌握了这些基本功之后,就要放开胆子运用词汇(同义词、反义词),要学会用一系列的同义词来写景和抒请。写随笔杂感一类的文章,要写得活泼、轻快、多变化。同义词的纯熟运用是一个必要的先决条件。总之,要学会用英语高达意思时善于变化。切忌从汉语概念出发,生翻硬译。

英语学习经验谈

《湖北电大学刊》主编张鑫友同志向我约稿,让我谈谈学习英语的经验。六十年前我开始学英语时,遇到的困难相当大。我原在西安上小学,从未学过英语。从西安转学到北京(当时叫北平),发现北平的小学从三年级就开始学英语。我插班入六年级,缺了三年的英语课,真急人!幸亏我在西安师范附属小学高年级时,学校实行道尔顿制,鼓励学生自学,学习查工具书、看参考书,自己解决问题。我得益于这种教育制度,很早就培养起自学的能力。此外,我的语文程度很好,理解和表达都不错,写作文时思路清楚,逻辑性强,自然、流畅。我的语文程度对我学习英语有很大的帮助。小学毕业时,由于自己的努力和老师的指导,我的英语也及格了。初中一年级,我在北平市立第三中学上学。当时我对语文的兴趣大大超过我对其它课程的兴趣。上完课我就去三中图书馆借阅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文学作品。那时北新书局出版的新书多是书页没有裁开的,留待读者自己裁。我边裁边看,就这样一本完了又借一本:鲁迅先生的《呐喊》、《彷徨》、《野草》、《热风》,郭沫若的《女神》和他翻译的《少年维持之烦恼》、《苗梦湖》,部达夫的《沉沦》,蒋光慈的《冲出云围的月亮》,丁玲的《在黑暗中》等等。就这样,我养成了读书习惯,感到阅读是人生一大乐事。我养成了快读的习惯,快虽快,但不马虎。年轻时记性好,吸收得住。这些基本功对我以后学英语也同样适用。我不仅爱读,也爱写。我在三中校刊上曾发表一篇散文《紫丁香花下的青年》和短篇小说《她的一生》。这个原则我后来也应用到英语学习上面:又练阅读又练写。
  初中二年级,我转学考入天津南开中学。南开中学是有名的功课紧。拿英语课来说,每天一课读本,每周共六课,此外初二每周还有一节堂上的英语造句练习。老师出十个单词或短语,要求学生在一节课内做完,当场交卷。我当时常出语法错,尤其是动词的变化拿不稳,因此我的英语造句练习的成绩总不甚好。我意识到非把英语语法学通,不然英语很难上去。因此我在初二上完的暑期里,自学了一本很好的语法书: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英文典大全》( A Complete English Grammar )。这本书的特点是用图解( diagram )来说明英语句子中各词之间的语法关系,使读者一目了然,而且印象很深。我一边看这本书一边自己作练习,尤其着重练习动词的时态和语态的各种变化。到了初三,开始每周堂上要写一篇英文短作文。我在暑期的辛勤劳动居然初见成效,我的语法错大大地减少了。初中毕业时我的英语也考了九十多分!南开中学除英语课外,其它课程也配合英语学习。例如,初二学的小代数(algebra),老师每遇一个数学名词就让学生记住英文:抛物线叫 hyperbola ,半径叫 radius ,直径叫 diameter ,平行四边形叫 parallelogram ,等。到了初三学平面几何( geometry ),用的就是英文本教科书,学生做习题也要求用英文写答案。上了高中,物理、化学、生物都用英文教科书,要求学生用英文写实验报告。这样就自然而然地打好了科技英语的基础。  南开中学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校长张伯苓先生、教务主任雷法章先生和张彭春先生的英语都很好,他们也喜欢说英语,他们给学生讲话时也喜欢夹杂英语。我记得张伯苓校长有一次谈起南开中学重庆分校新盖的校舍有一种朴素的美,他就用的是 simplicity 这个词。雷法章先生的英语发音好,我记得他纠正一位同学说不要把字母 n 错误地读作 [an] ,而应读作 [en] 。雷先生的英文写作水平也很高,难怪后来沈鸿烈先生任青岛市长时特聘雷先生任他的英文秘书。张彭春先生不但擅长英语,而且是戏剧家(也是一位好导演)。三十年代梅兰芳博士在美国演出京剧时,特请张先生作他的英文翻译。张先生发挥了他的英语和戏剧才能使梅博土的演出轰动了全美国。顺便也提一下:曹禺先生在南开中学读书时课余演话剧,就是在张彭春先生的教导和鼓励下进行的。由于校领导的带头,学生对英语也培养起兴趣。当时学校请外宾来校做报告,外宾用英语演讲根本没有人把外宾的话翻译成汉语。即便是初中学生也直接听英语,能听懂多少就是多少。这是对学生提出的高要求,也是对学生的一种鼓励。我记亿中有美国人山格夫人和艾迪博士来南开中学做报告。
  我在南开上高中时常去电影院看英文电影。英文电影有中文字幕,就这样边听边看,英语听力在无形中得到提高。
  我在清华大学上一年级时,养成了去图书馆西文阅览室看英文杂志的习惯。当时清华学生少,图书杂志多半开架。外文新杂志展览在书桌上,用铁链固定起来,供读者浏览。我当时最爱看《伦敦插图新闻》( The Illustrated London News )和《各国地理杂志》( National Geography ),因为这两种杂志图文并茂,既有趣又好看。我从杂志上的广告也学到不少东西。
  大学二年级时,知识和外语同时并进,有一个初步的飞跃。贺麟先生教西洋哲学史,要求学生读乔威特( Jowett )译的柏拉图《对话录》,并用英文写读书报告。乔威特的英译柏拉图,有口皆碑,我们从这本书学到了高水平的英语。詹姆森先生教欧洲文学史,要求学生用英文做卡片,他要定期检查,和学生个别会话进行辅导。王文显先生教西洋戏剧,要求学生读希腊悲剧和莫里哀、易卜生剧本的英译本。吴宓先生教十九世纪英国浪漫主义诗歌,要求学生背诵英诗。吴达元先生教一年级法语,要求学生熟记法语动词变化,课上法语问答。陈福田先生教二年级英语,每周要求两篇英文作文,堂上一篇,堂下一篇。他及时批改发还,从不拖欠。清华外语系的培养方案知识和外语并重,二者齐头并进,这种设计和安排是十分明智的。
  我在大学学英语的同时对法语也下丁大功夫。我曾细心比较过法语和英语的条件句和虚拟式的异同。我也曾细心比较过莫里哀剧本的法文原文和莫剧的英文译本,特别注意法语习惯短语和相应的英语习惯短语的异同。在这种学习过程中,我还得力于一本很好的法英字典:《简明牛津法语词典》( The Concise Oxforf French Dictionary ),因为这本字典特别擅长把地道的法语译成地道的英语,例如, Cela m'est egal 就译成 It is all the same to me (我随便,都行)。 Quel dommage! 译成 What a pity! (多可惜!)。
  上面提到牛津字典,我想再谈一下英文字典对我学习英语的帮助大亦哉!我在大学一年级学习时用的是《小牛津字典》( The Little Oxford Dictionary )。这个字典虽小,但对词义的解释简明扼要。我喜欢它携带方便,随时可以查阅。这是我使用的第一部英英字典,就是用英语解释英语的字典。它的好处是学一个英语词,就同时会学到好几个英语的同义词,例如,学 tiresome (令人厌倦的)这个词时,也学了 wearisome , tedious , annoying 这些同义词。另外《小牛津字典》的注音是英国音。我上大学后,不知从那里学来了—种偏见,即认为英国音比美国音文雅,因此要干方百计地学英国音。《小牛津字典》在这方面对我帮助很大,例如, chicken [`tshikin ](小鸡)一词的非重读音节的元音读作 [ i ] ,而美国音则读作 [ e ] 。又例如,clerk [kla:k] (职员)一词 r 前的元音读作 [a:] ,而美国音却读作 [e:] 。还有 midwifery [`midifri] (接生术)一词中第二音节的辅音 w 消失了,长元音 [ai] 变为短元音 [ i ] ,而美国音则保存 w 和长元音 [ai] ,读作 [`midifri] 。我们几个南开中学毕业考入清华的同学相互提问,相互纠正,我们尽量模仿英国音。我们当时的依据就是《小牛律字典》。到了大学高年级我开始使用《袖珍牛津字典》( The Pocket Oxforf Dictionary ),我的注意力开始转移到习惯短语和词源上面。例如, get the better of (someone) 这个短语就被该字典解释为 defeat (战胜,打败), outwit (斗智制胜,使人上当)。这样的解释既精练,又准确。又例如该字典说明 urchin (顽童)一词的词源为拉丁语 ericius 'hedgehog'(刺猾),可能由于顽童的头发竖立,犹如刺捐身上的箭刺。我觉得英英字典在词义解释上胜过英汉字典。例如, common sense 一词《新英汉词典》解释为“常识”。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常识就是普通知识,强调“知识”的含义。但《袖珍牛津字典》却把 common sense 解释为 normal understanding , good practical scnse esp. in everyday matters (正常的理解力,尤其指处理日常事务时的明智),重点不在“知识”的含义,而在“智慧”、“理解力”和“判断力”的含义上。在这个意义上 common sense 更接近于“见识”或“见解”的含义。后来我当研究生,毕业后留在西南联大教书时使用的是《简明牛津词典》( The Concise Oxforf Dictionary )。这个词典具有上述《袖珍牛津字典》的优点,但比前者更为详尽。例如词义解释, common sense 除上述词义外,《简明牛津》还加上 general feeling (of mankind or community)“(人类或社团的)共同感觉或感情”。又例如,《袖珍》只把 grog 解释为 drink of spirit and water (掺水烈酒),而《简明》则在此词条下加上grog-blossom 一词,并解释为 pimple or redness on nose from intemperance 。由于我爱读字典,碰巧记住了 grog-blossom 这个词。1952年院系调整后我来北大教毕业班英语精读课快班。班上有不少英文程度很好的原燕京大学学生。其中有一位男同学(现在北京国际关系学院任英语教授)喜欢考老师,专门问些难问题。有一次,他问我英文把“酒糟鼻”叫什么。我脱口说出 grrg-blossom ,居然未被他问住。说到看字典,我举两位前辈先生做例子。钱钟书先生告诉我说他曾逐词比较过上述《简明牛津法语词典》和法法词典 Petit Larousse ,可见钱先生在法语上也下过大功大。另一位是已故语言学家丁声树先生。我曾看见丁先生用过的一本《简明牛津词典》。在这本词典每页的页边空白处丁先生都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这些字是他写的眉批和读书心得。我记得他说过汉语“瞳孔”一词“瞳”从“童”,义为儿童。瞳孔又称“瞳人”,因为瞳孔中有人像,而这个微小人像被当作一个儿童的像。英语 pupil 一词,既作“瞳孔”解,又作“小学生”解,岂不是和“瞳”的双重词义颇为近似?按英语 pupil 一词的词源意义(拉丁语 pupillus )为“法律上受监护的未成年人”,岂不是与“儿童”的含义更为接近?目前我常用的英英词典有二:一是《钱伯氏二十世纪词典》( Chambers 20th Century Dictionary ),主要为了阅读早期英国文学作品,因为这部词典特别收录了乔叟、斯宾塞、莎土比亚和密尔顿诗中有些词的特殊词义。另一部词典是《韦氏新世界词典》( Webster's New World Dictionary ),主要为了阅读当代美国报刊和文学作品,因为这部词典着重纪录了美国英语的持殊词义和用法,而且还收入了许多新词。我还有爱读词典中例句的习惯,记住一些好的句子,并有意识地加以模仿。例如,我在 safety belt (安全带)一词的条下读到这样一个例句: Just then the plane ... lurched and plunged at the same time ... and I thought it better to get back to the reassurance of my safety belt.(恰好那时飞机突然倾斜,而且同时下沉,我心里想还不如回到座位上,系好安全带,使自己放心)。我着重学习这个句子的简练结构。to get back to the reassurance of my safety belt 实际上等于 to get back to my seat andfasten my safety belt in order to feel reassured 。但是作者采取简练手法,仅仅说 to get back to the reassurance of my safety belt (回到我的安全带给我的安全感)。当然 reassurance 这个英语抽象名词不易直截了当地译成汉语,因此这句话的汉语译文就不易做到象英文原句那么简练了。
  以上是我少年相青年时期学习英语的概况和一些心得体会。虽然活到者,学到老,我在壮年和如今老年时代仍在继续不断地学习英语,但是记忆力和敏感程度(包括好奇心)以及体力和脑力都大不及青少年时代,就再难有一个飞跃了。因此我奉劝青年同志要珍惜自己的青春岁月和才华,打好汉语和英语基本功,把专业知识和外语技能的学习结合起来.努力不懈地早日成才,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做出杰出的贡献!
我听到的会忘掉,我看到的能记住,我做过的才真正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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